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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租赁是我国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派生人才服务项目,即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需要,向人才机构提出所需人才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人才机构通过查询自己的人才库、向社会招聘等方式搜索符合条件的人才,经严格挑选,把人才派往用人单位工作的服务方式。与传统的人才招聘服务不同的是,用人单位与租用的人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有偿使用关系,用人单位通过与人才租赁机构签订租用协议,租用人才并向人才租赁机构支付人才的工资、福利和"租金"(服务费)。
人才租赁的好处:
人才租赁的用人形式是适应我国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新形势下而诞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用人制度束缚了各企事业单位的发展,人才租赁的出现,开始解除这种束缚,以寻求人力资本最大化。
⑴节约了企业运营成本。用人单位在核算租赁人才的总支出时,主要是考虑职位效益、以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自主调整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比例等,综合核算单位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
⑵人事管理便捷。开展人才租赁服务,目的是为了改善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企业"用人而不管人",专业化的人才租赁服务更适合企业转型发展。人才包退包换,轻松省事找到最理想人才。
用人单位不需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人才的工资、福利由租赁机构支付,人才的人事管理也由租赁机构负责。用人单位在使用这些人员时,只是做出相关管理规定,按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合同到期,是否续签合同,主要在用人单位。用人十分灵活。
⑶可避免人才流失。合同期内,人才租赁机构对被聘人员制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制约制度,用人单位不会担心员工"跳槽"。对人才来说,又增强人才危机感和紧迫感,让人才由"为我所有"发展到"为我所用",为人才竞争和人才经营开辟了一条新路,省去了长期固定聘用和留养人才的高额薪资,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便于用人单位在事业发展变化中增减人员。
⑷可减少人事(劳动)纠纷。在人才租赁业务的具体操作中,与人才发生劳动关系的实际上是租赁机构。用人单位和租赁机构签订协议,租赁机构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用人单位可避免直接与被聘用人员在人事(劳动)关系上的纠纷。
⑸对用人单位来说,实力不够也可以请得起高级人才。
⑹可转移企业的风险。用人单位与租赁机构签订人才租赁协议,明确人才标准、人数、待遇等,通过租赁机构组织招聘、筛选、测评,将候选名单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确定人选。租赁机构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派遣人员到用人单位就职后,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租赁机构发放薪酬。租赁(派遣)期满,租赁机构与用人单位协议续签或终止合同。对企业来讲手续简、见效快、风险少,也更规范。
人才租赁的三种方法
一、 用人单位与高级人才所有单位签订一定期限的租赁协议,由人才所有单位直接租用给对方,租用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和人才薪金。
二、 用人单位通过高级人才租赁公司租用高级人才,人才租赁公司通过出租人才获利,并负责支付人才的薪金、福利。人才租赁公司的出租方式包括:短期出租、晚间出租、双休日出租、按钟点出租、项目出租等。
三、用人单位通过经纪人租用人才,一些有较高知名度的人才,借用了比如影视明星的做法,委托自己的经纪人出租自己。
租赁范围:
人才租赁范围主要是钟点工、秘书、话务员、柜台小姐、销售人员、客户经理、司机、保安、广告创意、招商引资、股票运作、高级管理、市场分析、企业认证、商务谈判、外文翻译、装饰设计、电子维护、课程讲学、电视拍摄、报刊写作、名人传记、时装模特、法律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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